论中国扶贫制度的创新之路摘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一直致力于减少和消灭贫困人口,目前扶贫对象更加具体,扶贫内容更加全面,扶贫方式更加丰富,这种精准扶贫是中国扶贫制度创新的结果,也是中国脱贫攻坚克难的必然选择。但是,精准扶贫在实践过程中仍面临一些问题,如扶贫标准与贫困标准不一致,自上而下确定贫困人口和规模,熟人社会影响对扶贫对象的识别;自上而下选派驻村干部以及驻村干部的激励机制不足等。为了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国扶贫制度仍须继续创新,完善制度,克服熟人社会对扶贫对象识别的影响,制定客观合理的扶贫标准,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稳定驻村干部,以便在最后的冲刺阶段圆满地完成“十三五”规划的脱贫任务。一、引言全面小康,就是不分人群、不分地域的全面小康,是不让一个人、一个地区掉队的全面小康,是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领域都能保障公平正义的全面小康。习近平(2015)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意味着,只有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同步实现小康才是真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6年农村贫困人口按照每人每年2300元(2010年不变价)的农村贫困标准计算,2016年农村贫困人口4335万人,比上年减少1240万人(国家统计局,2017)。要在未来的4年内让这4335万人脱贫,这是相当艰巨的任务,扶贫攻坚势在必行。本文尝试运用创新的视角分析中国扶贫制度的变迁,从扶贫对象、扶贫主体、扶贫方式和扶贫管理等探讨扶贫制度的创新之路。二、中国扶贫制度的发展历程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一直致力于缓解和消除贫困,针对农村的贫困问题,在不同时期推出不同的扶贫政策,大概经历了五个阶段:1978-1985年,通过体制改革减少贫困阶段;1986-1993年,推进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发式扶贫计划阶段;1994-2000年,以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为目标的扶贫攻坚阶段;2001-2010年,以改善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巩固温饱成果为目标的扶贫开发阶段;2011-2020年,以巩固温饱成果、尽快脱贫致富的脱贫攻坚阶段(汪三贵,2007)。(一)1978-1985年,体制改革式扶贫阶段。改革开发初,由于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时期,中国的社会经济遭到严重的破坏,社会经济发展倒退,1978年人均GDP只有381.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是133.6元,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低下,贫困人口规模巨大。1978年,中国改革从农村开始,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一制度大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社会经济快速增长,到1985年人均GDP已达到85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上升至397.6元。期间,1983年中央开始针对甘肃的河西、定西和---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宁夏的西海固地区(简称“三西”)展开区域性的扶贫开发试验区,国家每年拨款2亿元,计划用10年使这些地区彻底告别贫困。这8年里,通过经济体制的改革释放生产力以及区域性扶贫开发,大幅度缓解农村贫困问题。从1978年到1985年,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从2.5亿人减少到1.25亿人;贫困发生率从30.7%下降到14.8%(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01:5)。(二)1986-1993年,有组织地有计划地推进大规模开发式扶贫阶段。1986年,中国政府成立了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1993年12月28日改名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从此正式启动了以政府为主导的大规模的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发式扶贫。所谓“开发式扶贫”即在国家必要支持下,利用贫困地区的自然资源,进行开发性生产建设,逐步形成贫困地区和贫困户的自我积累和发展能力,主要依靠自身力量解决温饱、脱贫致富。在这个阶段,推广“三西”模式,推进区域性的扶贫,实现从“输血式”转向“造血式”,目的是通过提高贫困人口的“造血功能”,以实现脱贫。经过8年的不懈努力,到1993年底,农村贫困人口由1.25亿人减少到8000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比重从14.8%下降到8.7%(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01:5)。(三)1994-2000年,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实施阶段。这个时期,国务院制定了《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计划》明确提出力争在7年内,基本解决全国农村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