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实施办法

成都市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实施办法第一条【制定目的】为规范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工作,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成都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施工现场作业的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主要包括:工程机械(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履带吊车、压路机平地机、沥青摊铺机、旋挖机、内燃桩工机械等)、材料装卸机械等。第三条【防治原则】本市行政区域内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坚持源头治理原则和防控结合、分类管理、社会共治、排污担责的原则。第四条【环境准入制度】本市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应符合本市执行的国家阶段性排放标准,不得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第五条【标志和登记管理制度】本市实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志管理制度。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本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标志管理规定,对非道路移动机械装用的发动机,根据其所能达到的排放阶段标准进行标志、核发,标志应粘贴于显著位置。本市新增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其所有人应当在申办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志的同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登记报送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气污染相关信息;现有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所有人应按照本市新增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报送程序进行登记报送。第六条【机械用油管理】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油品参照本市执行的机动车油品标准执行,不得低于本市执行的国家阶段性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使用人应从正规渠道购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油,并留存进货凭证和建立台账。经济和信息化、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环境保护、工商行政、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公安、建设、水务、房管、林园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要分工合作,按照各自职责建立长效机制,落实责任,坚持源头治理,做好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工作,遏制施工现场伪劣油品使用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第七条【主体责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单位应当按相关规定落实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制度,建立进入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台账,确定管理部门和人员;(二)对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检查核实,确保进入施工现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取得排放标志。(三)督促非道路移动机械产权单位(个人)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过程中尾气排放符合排放标准;(四)督促非道路移动机械产权单位(个人)从正规渠道购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油,并留存进货凭证和建立台账。(五)接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监理单位应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严格把关,并有相关进场验收记录,未取得排放标志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油进货凭证和台账的检查。业主单位(含代理业主)应在施工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责任,加强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履职情况的监督管理。第八条【部门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他各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禁止未取得排放标志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入施工现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对非道路移动机械装用的发动机进行检测,印制、核发全市统一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志;向社会公开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及防治信息;所属的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的日常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加强对全市加油站油品来源的检查力度,定期对企业油品购买合同、购买发票进行抽查,发现成品油采购渠道不正当等违反《...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