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劳动教养制及其改革

浅谈劳动教养制度及其改革陈松斐唐晖(广东海鸿律师事务所,广东汕头515041)中图分类号:D926.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992(2010)08A-0067-02劳动教养是我国特有的一种行政处罚制度,是对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而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实行强制性教育改造的一种行政处罚措施,是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种方法。50多年来,该制度在维护社会治安,预防和减少犯罪,教育和挽救轻微违法犯罪人员等方面起到过积极的作用。但随着劳动教养的演变及有关劳动教养问题的规范性文件不断出台,出现了相互冲突和与法律相抵触的现象,致使劳动教养在执行中存在着种种矛盾与弊端。笔者以下试图从我国劳动教养制度现状及其存在的弊端,以及今后的改革趋势三方面加以论述。一、我国劳动教养制度的现状(-)劳动教养的主要法律依据1957年8月1H,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用法规形式把劳动教养工作固定下来。1979年空月29日,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和法制建设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1982年1月21日,国务院转发了公安部发布的《劳动教养试行办法》,对劳动教养的具体实施作了详细规定。(二)劳动教养的适用对象和范围国务院转发公安部《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82)17号)对收容劳教对象规定为六种人,包括罪行轻微,不够刑事处分的反革命分子、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以及结伙杀人、抢劫、强奸、放火等犯罪团伙中,不够刑事处分的等等。并规定对精神病人,呆傻人员,盲、聋、哑人,严重病患者,怀孕或哺乳未满一年的妇女,以及丧失劳动能力者,不应收容。后来,乂明确规定对赌博,制作、出售或传播淫秽物品和经强制戒除后乂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亦可实行劳动教养,对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应当实行劳动教养。---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三)劳动教养的期限1979年《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补充决定》才确定劳动教养的期限为1至3年,必要吋得延长1年。1982年《劳动教养试行办法》对提前解除劳动教养、延长和减少劳动教养期限的条件与审批权限作了具体规定:提前解除劳动教养,一般不超过原劳动教养期限的二分之一;延长劳动教养,累计不得超过1年;提前解除劳动教养、延长和减少劳动教养期限,均由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批准。(四)劳动教养的审批和管理根据劳动教养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现行的劳动教养管理工作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名义上,劳动教养的审批权为劳动教养委员会行使,但由于劳动教养委员会不是实体,所以事实上,公安部门既是劳动教养的审批机关、执行机关,同时也是对劳教决定申诉的复查机关和错案的纠正机关。二、劳动教养制度存在的弊端(-)与现行法律及国际公约相冲突我国2001年3月由全国人大通过的《立法法》明确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制定法律来规定。显然,作为行政规章的《劳动教养试行办法》规定“劳动教养”这样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也不符合《立法法》的规定。另,我国已经在1998年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该《公约》第9条第一款规定:“除非依照法律所规定的根据和程序,任何人不得被剥夺自由。”总之,无论是我国的《立法法》还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都不允许超越法律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劳动教养的法律性质与其实际严厉程度不相适应劳动教养作为一种强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其适用的对象主要是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不够刑事处分的人。但从劳动教养的期限以及剥夺被劳动教养人员的人身自由程度看,却比适用罪犯的管制和拘役这两种刑罚还要严厉得多。在司法实践当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很不正常的现象,如“违法不如犯罪,劳教不如判刑”的印象,严重影响了法律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也动摇了老百姓对我国司法公正的信任。(三)劳动教养的构成要件与治安处罚的构成要件相重复,有悖于公正原则。---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文笔...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笔杆子文秘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为您提供优质文档,供您参考!

确认删除?